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1-07-03
“你好!我是瀘縣交警,現正同內江公安交警開展聯合整治,請靠邊停車,麻煩出示一下駕照和行駛證?!?/p>
6月30日上午,瀘州市公安交警部門聯合內江公安交警在瀘縣玉蟾大道彩虹橋開展全省第二次公路重點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當天,瀘縣交警大隊與內江公安交警在瀘縣城區(qū)車流量較大的彩虹橋橋頭設置臨時檢查點,重點對電動車非法安裝晴雨傘、摩托車不戴頭盔、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疲勞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兩地交警部門通過聯勤聯動、交叉執(zhí)法,進一步保障執(zhí)法的公平公正,促進執(zhí)法產生良好的效果。
入夏以來,隨著天氣逐漸炎熱,電動車摩托車私自加裝晴雨傘以及不愿戴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有上升趨勢,不僅給交通安全帶了極大的隱患,也影響城市文明形象。記者在該檢查點看到,10分鐘內,已有10余輛非法安裝晴雨傘的電動車、摩托車被交警攔下,并現場拆除了晴雨傘,對于無法現場拆除的,則責令駕駛員及時自行拆除。整治過程中,民警在依法給予處罰的同時,還對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向車主們講解加裝晴雨傘存在的隱患,通過勸導宣傳,大部分駕駛人對集中整治行動表示理解支持,主動配合民警當場拆除。
據瀘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中隊長田彬介紹,加裝晴雨傘改變了車輛原有的結構,影響車輛的穩(wěn)定性和平衡性,不僅容易造成車輛側翻,而且遮擋駕駛員視線,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該大隊也呼吁廣大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勿在摩托車、電動車上加裝晴雨傘,需要騎行出門時要戴好安全頭盔,共同營造平安、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
參與聯合整治的內江市公安交警支隊交通秩序管理大隊副大隊長曾小軍告訴記者:“內江、瀘州兩地地域相鄰,平時在工作中也有相互協作和幫助,今天按照總隊要求,與瀘縣交警大隊開展聯合執(zhí)法,嚴格查處路面交通違法行為,也是進一步加固了兩地之間交管工作的交流與配合?!?/p>
據悉,此次開展全省第二次公路重點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是按照四川省交警總隊安排部署,相鄰的瀘州、內江兩地交警部門交叉執(zhí)法,全力穩(wěn)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創(chuàng)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截至當天上午11點,兩市交警部門共查獲機動車駕乘人員未系安全帶8起,車輛未年檢3起,機動車超員2起,電動車違反規(guī)定載人4起,摩托車駕駛人未戴頭盔7起,摩托車乘客未戴頭盔3起,電動車駕駛人未戴頭盔3起,暫扣脫保摩托車2起,暫存電動車加裝傘具46把。(來源:瀘州號外)
編輯: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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