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0-05-10
據悉,自貢市第二批消費劵將于今日派發(fā)!第二批發(fā)放的相關細則較之前有部分調整,大家趕緊來了解一下活動詳情。
第一部分(觀燈游客)
活動主題:春暖鹽都·約惠自貢
派發(fā)對象:市內外觀燈游客
派發(fā)時間:5月10日-20日,每日對線上購買燈會票的前10000名觀燈人員派發(fā)消費券,派完即止。每次使用有效期3天,過期未使用消費券自動作廢。5月20日以后,每日派發(fā)份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后另行通知。
消費券額度:消費券面值為每張50元人民幣。該券不兌現、不找零。
商家范圍:納稅(注冊)在自貢且有線下實體店的餐飲、住宿的商家均可參加。商家可進入“工商銀行自貢分行”微信公眾號點擊“消費券”欄目報名,或掃描工行自貢分行的報名微信二維碼。商家需錄入手機號、商家名稱、選擇所在區(qū)域,并承諾保證食品安全、無虛假宣傳、同步實施優(yōu)惠活動、不變相加價等。工商銀行自貢分行對報名商家的信息和資格進行審核。商家如在活動中違約則取消參與資格,退回已核銷的消費券金額。
派發(fā)規(guī)則:游客購買燈會票后,根據獲得消費券的反饋信息,在入園當日搜索“工商銀行自貢分行”微信公眾號并進入,在“消費券”欄目點擊“消費券領取”,輸入購票手機號即可成功領取一張50元面額的消費券,每張票可領取1張消費券。
使用規(guī)則:消費者在符合使用條件的商家消費后,直接微信掃描商家的工商銀行收款二維碼進行結算,輸入金額后選擇已有的消費券進行金額抵扣,一次性消費每滿100元以上即可抵用核銷一張50元消費券。消費券可與商家其他優(yōu)惠活動同時享受,即消費者付款金額=實際消費金額-商家優(yōu)惠-消費券面額。工商銀行結算款將于T+3個工作日內結算到商家賬戶。
第二部分(市民消費)
結合“中國鹽幫菜美食節(jié)”活動開展,安排消費券派發(fā)資金500萬元。
活動主題:品鹽幫美食·助消費回升
派發(fā)對象:擁有自貢本地手機號段(含電信、移動、聯通手機用戶)的市民。
派發(fā)時間:5月10日,當天08:00-23:00為搶券時間,搶完即止,使用有效期10天,過期未消費自動作廢。后面二期派發(fā)金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后另行通知。
消費券額度:本期將派發(fā)150萬元,消費券面值為每份30元或50元人民幣不等。該券不兌現、不找零、不疊加。
商家范圍:納稅(注冊)在自貢且有線下實體店的餐飲的商家均可參加。商家可通過自貢電信、自貢在線等公眾號報名,需錄入手機號、商家名稱、選擇所在區(qū)域,并承諾保證食品安全、無虛假宣傳、同步實施優(yōu)惠活動、不變相加價等。電信自貢分公司對報名商家的信息和資格進行審核。商家如在活動中違約則取消參與資格,退回已核銷的消費券金額。
派發(fā)規(guī)則:市民需事先下載電信“翼支付”APP,實名注冊并綁定銀行卡,在指定的派發(fā)時間進入自貢電信、自貢在線等公眾號參與“幸運轉盤”搶券,成功后消費券實時到賬“翼支付”卡包?;顒悠陂g每人僅有一次領取機會,領取限同一用戶(同一身份證、同一設備號、同一手機號視為同一用戶)。
使用規(guī)則:消費者在符合使用條件的餐飲企業(yè)消費,使用電信“翼支付”直接掃描商家的好碼齊收款二維碼進行結算,輸入金額后選擇已有的消費券進行金額抵扣,一次性消費滿100元可抵扣30元,滿120元可抵扣50元。每次消費僅可核銷一張消費券。消費券可與商家其他優(yōu)惠活動同時享受,即消費者付款金額=實際消費金額-商家優(yōu)惠-消費券面額。電信自貢分公司結算款將于T+3個工作日內結算到商家賬戶。
抽獎活動:消費券使用后,消費者在后臺留存的手機號碼作為參與抽獎的資格,一個手機號只能參加一次抽獎,不可重復參加。由電信自貢分公司公開組織抽獎,抽獎頻次為每10天進行一次,每次設置10臺5G手機作為獎品。(來源:自貢網)
編輯:馬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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