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11-05-09
司機接受酒精測試
自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公布實施后,隆納高交大隊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全體民警以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對《刑法修正案(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了認真的培訓、學習領會,并狠抓對查處酒駕工作的貫徹落實。
按照瀘州市交警支隊的要求和部署,結合大隊實際和酒駕違法行為發(fā)生規(guī)律,有針對性地調整勤務安排,調集大隊優(yōu)勢警力和所有執(zhí)勤執(zhí)法裝備,于5月6日在瀘州收費站開展了查處酒駕的專項行動,并聯合多家新聞媒體單位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現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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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接受酒精測試
6日晚上19時30分許整治行動準時開始,著裝整齊、配戴規(guī)范的大隊全體民警及協警員在瀘州收費站,對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的車輛進行逐車檢查。20時48分許,一輛銀色小車緩緩向收費站方向駛來,民警示意該車駕駛員將車靠邊接受檢查時,發(fā)現該駕駛員神色慌張,遂對其進行酒精檢測,該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為62mg/100ml,系酒后駕車,在民警的教育及新聞媒體的鏡頭面前,該駕駛員羅某懊悔不已,表示接受民警對其的處罰,以后喝了酒一定不再懷著僥幸的心理開車上路了。
此次行動共查獲酒后駕車違法行為1起,大型車輛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15起,其他違法35起,共邀請到了四川新聞網、警苑周刊、瀘州晚報、瀘州電視臺、瀘州電臺5家媒體單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宣傳效果。(完)隆納高交大隊 李年偉
編輯:馬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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