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瀘縣公安局玄灘派出所查獲一起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為全縣“道路交通百日安全專項行動”再添戰(zhàn)果。
當日9時許,羅某(重慶市榮昌區(qū)人)駕駛號牌為渝BX5***營運機動車從重慶市榮昌區(qū)往瀘州方向行駛,行駛至瀘縣玄灘鎮(zhèn)瀘榮路31KM處時,被玄灘派出所民警攔截檢查。民警發(fā)現(xiàn)羅某神情緊張,滿身酒氣,遂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30.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派出所依法對羅某作出5000元罰款、15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在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杜金華)
編輯: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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