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1-01-05
為深刻汲取沈海高速“6.13”液化石油氣運輸槽罐車重大爆竹等事故教訓,圍繞“人、車、路、貨、企”等關鍵要素和環(huán)節(jié)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行動,1月3日,瀘州市合江縣應急管理局聯(lián)合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三支隊十二大隊、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交通執(zhí)法第一支隊十六大隊主動出擊,查獲一起普通貨車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
3日上午,在合江縣臨港街道榕山高速出口,民警正在檢查點對過往貨車進行檢查,一輛貨車的駕駛員神色慌張。民警立即引導車輛靠邊停車,要求駕駛人萬某出示相關證件并打開車廂接受檢查。經檢查發(fā)現(xiàn),車廂內裝有160余瓶丙酮、液化石油氣等危險化學品。萬某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為普通貨車,無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許可及相關資質。萬某涉嫌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品運輸。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合江縣交通運輸局查處。(傅歡)
編輯: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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