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0-02-24
2月21日,內江印發(fā)《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支持重點項目分類有序復工開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分類分區(qū)復工開工、強化防疫物資保障、支持返崗人員出行、落實政策激勵措施、保障項目要素供給5個方面列出了14條具體措施,支持重點項目分類有序復工開工。
《通知》要求,要分類分區(qū)復工開工:無現癥病例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要全面推進重點項目復工開工,確保2月底前續(xù)建項目基本復工復產,力爭計劃新開工項目如期開工;散發(fā)病例的11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及時推動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xiāng)運行、居民生活保障等涉及國計民生的重點項目有序復工;鐵路、公路等基礎設施領域特別是省、市重點項目要盡早復工開工,市、縣(市、區(qū))屬國有企業(yè)應率先復工開工。
按照《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間,項目業(yè)主和施工單位為承建項目所產生的疫情防控成本可列為工程造價據實計算并予以全額追加。3月10日前復工開工的2020年省重點項目,經縣(市、區(qū))發(fā)展改革部門初審,市發(fā)展改革委認定后,向省發(fā)展改革委申報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每個項目50萬元的疫情防控補助經費。
《通知》明確,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全力保障項目要素供給。積極協調督促各砂石、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建材供應企業(yè)盡快復產,保障和滿足項目建設需要,并加強價格監(jiān)督。將重點項目關鍵原材料、重要設備、生活必需品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不得新增審批程序妨礙重點項目復工開工,加快新開工項目網上審批,做好項目規(guī)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辦理工作。堅持“走下去”“走進去”,開展“一對一”幫扶,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復工開工涉及的水、電、氣、融資、建材、運輸等困難,努力為重點項目復(開)工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至全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國家、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內江遵照執(zhí)行。
(來源:最內江)
編輯:溫華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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