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1-04-11
男子酒后鬧事,民警出警處理,他竟握拳揮向民警頭部……4月9日,記者從威遠縣公安局獲悉,日前,威遠一男子酒后鬧事并毆打民警,被威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這也是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襲警罪正式入刑以來,威遠警方辦理的首例襲警案。
4月7日晚8時50分,威遠縣公安局接到轄區(qū)群眾報警稱,威遠縣城區(qū)的國際新城小區(qū)門崗有人堵門鬧事。接警后,威遠縣公安局立即指令轄區(qū)嚴陵派出所前往處置。
周某被刑拘
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見到滿身酒氣的周某后,表明了身份并對其行為進行制止。周某見到民警后,欲駕車離開現(xiàn)場。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酒后不能駕車!”
周某見民警上前阻攔,情緒尤為激動,向民警挑釁道:“來拷我,拷起再說……”話畢,周某便棄車往公路上走去。此時,正遇一輛車從小區(qū)車庫出來,民警立即上前,將周某拉回人行道上,提醒其注意安全。
“整我是不是,隨便你,來拷我!”情緒激動的周某,見民警將自己拉住,順勢用右手揮拳打向民警的頭部,并抓扯民警手臂。
現(xiàn)場民警立即警告周某不要動手,如果再動手,將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芍苣橙允謬虖埖卣f道:“隨便你,是不是要弄我……”
此時,威遠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的巡邏民警巡邏至事發(fā)小區(qū),也參與現(xiàn)場處置,并再次對周某進行警告,周某又對特巡警大隊民警進行抓扯。
依法處理
在多次警告無效后,現(xiàn)場民警合力將周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diào)查。
審訊室里,酒醒后的周某說道:“我誠心懺悔,希望大家千萬不要跟我學?!?/p>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襲警罪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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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wěn)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神圣職責,其執(zhí)法權(quán)威不容挑釁,暴力抗法、襲警是挑戰(zhàn)法律權(quán)威、侵害公民利益的嚴重犯罪行為。
為切實保障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維護國家法律權(quán)威和國家正常管理秩序,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12月26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wù)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襲警罪正式入刑。(來源:最內(nèi)江)
編輯: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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