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2-03-20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之際
瀘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消委會發(fā)布了
2021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今天聽主播對您說3.15案例之
摩托車“兩年上不了戶”
消委維權換新車
案情簡介
2021年11月15日,消費者楊先生向龍馬潭區(qū)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小市分會投訴稱,他于2019年5月花近8000元購買的“ZS”牌新三輪摩托車,在兩年時間內,通過各種途徑在縣、市車管所均上不了戶,反饋原因說是“超重”造成!消費者認定是車輛存在質量問題,與經營者反復溝通無果,投訴要求購買的新車要上戶并由商家予以3倍賠償!
處理過程及結果
消委人員查看了楊先生的購車手續(xù),發(fā)現(xiàn)均為正規(guī)手續(xù),為何上不了戶呢?消委人員經多方面調查了解到,該車于2019年5月31日銷售并開具發(fā)票,車輛合格證、一致性證書與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參數(shù)一致,楊先生所購車型不能上戶是因為在他前往車管所上戶之時,國家強制性標準出臺導致標準升級,原國三標準的產品公告全部撤銷。11月26日消委人員告知經營者核查情況,要求其提供“國三標準升級國四標準”的有效告知手續(xù),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經營者明確表示愿意同廠家共同提出解決方案。12月6日,消委人員組織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經營者免費更換一臺雙方確認的新三輪摩托車,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該車的上戶手續(xù)并交付消費者,消費者退還原車輛所有手續(xù)。該糾紛得以圓滿解決,消費者十分滿意。
案例評析
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和《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16條對消費者知情權的規(guī)定,本案中,“國三標準升級國四標準”政策調整會直接影響車輛是否能合法上路,經營者2019年5月31日銷售該款車型時,距離合法上戶截止期僅剩一個月,商家未依法明確、有效告知消費者必須于2019年6月底前上戶否則將承擔的風險,經營者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該款車在2019年5月31日銷售時又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產品質量方面的問題,不能支持消費者的“三倍賠償”請求。
溫馨提示
本案是一起因國家政策調整而經營者未有效告知消費者引發(fā)的消費糾紛。在此,我們也提醒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應如實告知消費者相關注意事項,同時作為消費者在購買產品之前,也應就產品的相關信息進行多方了解,避免后續(x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來源:瀘州市場監(jiān)管)
編輯:肖昂
關注川南在線網微信公眾號
長按或掃描二維碼 ,獲取更多最新資訊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