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2-08-03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損害廣大居民利益的行為將按照法律法規(guī)依法進行處置。
近日,內江隆昌公安局通報了2起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的案例,詳情如下:
案例一:
7月24日,隆昌市民周某(女,27歲,新冠密接人員)從成都返隆工作,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既不向社區(qū)報備,也未進行三天二次的核酸檢測,其在家生活和外出工作,造成父母、弟弟和同事等成為次密人員被隔離,并引發(fā)群眾恐慌,給該市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了巨大風險隱患。
7月27日,隆昌市公安局接報警后,古湖派出所民警和社區(qū)工作人員立即將其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并對其居住地和工作地進行消毒。
目前,周某因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案例二:
隆昌市黃家鎮(zhèn)居民徐某(男,45歲,新冠密接人員)、徐某東(男,25歲,新冠密接人員),兩人系父子關系,為躲避成都新冠疫情,兩人分別于7月24日、7月25日返隆。但兩人均不遵守防疫規(guī)定,既不向社區(qū)報備,也未進行三天二次的核酸檢測。
7月27日,兩人聽說成都的同事確診新冠肺炎后,才慌忙趕往隆昌市人民醫(yī)院做核酸檢測,且仍未報告社區(qū)和落實居家隔離。
7月28日,隆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成都市成華區(qū)疾控中心通報徐某父子為成都病例文某某的密切接觸者,對徐某父子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后,及時通知公安和街道將其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并對其居住地、活動地進行消毒。
目前,兩人因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公安部門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故意隱瞞行程、不如實提供接觸史、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規(guī)定、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秩序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查處!
(來源:內江疾控)
編輯: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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