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3-01-16
2022年12月1日,《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實施。
新法實施當月,瀘縣就適用新法打擊處理了第一批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簡要警情
2022年12月,高某因欠了朋友余某一個人情,于是在余某的不斷請求下,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新電話卡,借給了余某。而令高某沒想到的是,這張電話卡已流入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并涉及違法犯罪資金100余萬元。
瀘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對高某依法處以罰金1900元,行拘五日。
警方提醒
有些人風險意識、法律意識薄弱,極易被犯罪分子以各種理由收購閑置的銀行卡、手機卡、支付寶賬戶等,從而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幫助,轉移詐騙所得,成為犯罪幫兇。謹記: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手機卡、身份證均屬于違法行為!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等,保護好各種賬戶登錄密碼等個人信息。對于廢棄不再使用的銀行卡、手機卡等,應及時到正規(guī)機構辦理銷戶,并將卡片內芯片銷毀,切勿隨意丟棄。
一旦發(fā)現買賣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等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并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分子,自覺維護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廣大群眾應自覺遵紀守法,切勿以身試法,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幫助,不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
(來源:平安瀘縣)
編輯: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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