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3-08-26
俗話說:酒香不怕巷子深
可這深巷酒香引來的
不只是“好酒”之人
還有可能是“盜酒”之徒
“警察同志,我店里少了好幾瓶1573!”7月5日上午,瀘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今日一早到春暉路自家超市清點貨物時發(fā)現(xiàn),店里少了4瓶52度的“國窖1573”,價值5196元。
通過查看監(jiān)控視頻和走訪調(diào)查,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朱某,并將其抓獲。
面對民警的訊問,朱某老實交代了其“順手牽羊”的過程:7月2日18時許,朱某騎車經(jīng)過龍馬潭區(qū)春暉路宜家超市門口時,發(fā)現(xiàn)店員正在忙碌,無暇顧及周邊情況,便以“買東西”為由進入超市,“順手”將放在店內(nèi)酒架上的4瓶52度的“國窖1573”裝進自己的黑色書包里,并快速騎車離開超市,再將酒以低價轉賣給路人,4瓶酒獲利600余元。
還沒完!民警竟然有意外收獲
“我確實抱有僥幸心理,一路上都特別小心,沒想到還是被逮到了?!敝炷匙陨砘加卸喾N疾病,因生活拮據(jù),便多次到超市盜取價格高、好轉賣的“國窖1573”。
經(jīng)民警工作發(fā)現(xiàn),朱某在今年5月至7月間,先后在江陽區(qū)、龍馬潭區(qū)使用相同的手法作案4起,盜走“國窖1573”10瓶、牛肉干一包,出售獲利5000余元。
目前,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盜竊被龍馬潭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來源:平安瀘州)
編輯: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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