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1-05-03
5月1日10時許,瀘州市敘永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有人故意將盛世華都小區(qū)地下車庫上鎖,并撕毀小區(qū)停車場收費公示。
西城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后,立即派員趕赴現(xiàn)場。民警在處警中發(fā)現(xiàn),陳某華(女,73歲,敘永人)、古某(男,48歲,敘永人)、謝某林(女,64歲,敘永人)以某小區(qū)停車場收費不合理為由,煽動業(yè)主在該小區(qū)停車庫口聚集。三人用鐵鏈封鎖該小區(qū)地下車庫消防通道,造成消防通道被堵塞,車輛無法正常出入。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三人不但不聽民警勸阻,執(zhí)意封堵車庫出入口通道,而且在民警撤除鏈條時,強行拖拽鏈條。其中陳某華甚至用言語辱罵、比中指的方式侮辱民警。民警警告無效后,依法將三人傳喚至派出所辦案區(qū)。
三人封堵小區(qū)地下停車庫出入通道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目前,敘永縣公安局已依法對聚眾擾亂單位秩序的主要違法人員古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對積極參與擾亂單位秩序的謝某林行政拘留五日,對積極參與擾亂單位秩序的陳某華因身體原因,公安機關暫緩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醫(y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警方提示,任何維權都要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對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敘永公安絕不姑息?。▉碓矗浩桨矓⒂溃?/p>
編輯: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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